为扩大我市福利彩票销售渠道,方便彩友购彩,烟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:市中心)拟对我市销售空白区域,以及大型商超、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地进行常态化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场所,市中心每月10-20号集中进行审核及办理。具体征召条件如下:
一、拟增销售场所条件及要求:
1、拟申请的销售场所为专营店(在大型商超、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场站场所设立的销售场所可以为兼营店),要求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,店内宽度3米以上。
2、新增销售场所须符合《山东省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实施细则》与现有站点间距的相关规定。
3、新增销售场所内只能销售中国福利彩票,未经许可不得经营与中国福利彩票无关的其他项目。
4、新增销售场所位置要确保可以布设用于投注机通讯,运营商为“联通”的宽带线路。对没有线位无法布线的,不予受理。
5、新增销售场所经营场所须无产权纠纷,3年内无拆迁计划并可以按照《山东省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手册》的相关要求进行门头、LED电子屏等规范化建设。
二、申请人条件:
1、本市常驻户口,年龄20至45周岁,高中(或同等)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口齿清晰,无任何刑事犯罪及不良记录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。
2、申请人必须专职从事福利彩票销售,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,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。如有违反,立即撤销该销售场所。
3、申请人必须认同并遵守《彩票管理条例》及各级彩票发行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。
4、现有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代销者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。
5、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申请。
6、曾受到福彩中心处罚的原代销者或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。
7、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不得同时申请。如有违反,取消双方申请资格。
三、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优先:
1、电脑操作技能熟练、熟悉福利彩票各种玩法、有一定的营销经验、有为彩友提供优质服务意识的申请人优先。
2、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创业者申请优先。
3、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房产是申请人自有的优先。
4、在已撤销的销售场所原址申请优先。
四、新增销售场所选择方式:
拟申请增设销售场所者,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新增站点条件的具体位置。经市中心考察后,综合地段、人流、市场潜力、申请人经营能力、考试成绩等因素,择优遴选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。
五、办理程序:
1、报名。有意向的申请人,可登录烟台福彩网www.qlfc.com.cn,下载《烟台市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公开征召报名表》(见文末),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信箱tzzgkzz@163.com。
2、资格审查。市中心每月10-20号集中对申请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,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考察(拟设立位置、店面面积、运营能力等)。经考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进入笔试环节。
3、市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。笔试内容:电脑操作、语文、数学、时事政治等基本常识,中国福利彩票基本知识,《彩票管理条例》基本知识,(参考中彩网www.zhcw.com或山东福彩网www.sdcp.cn相关内容)。
4、参加由市中心考核小组的面试环节。面试内容:营销理念、危机处理、服务技巧、对福彩的了解程度等。
5、市中心将拟确定的申请人及站点设立位置在《烟台福彩报》、烟台福彩微信公众号上公示。
6、最终确定的申请人须在接到市中心通知后,三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不办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7、新增销售场所须按照市中心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(费用自理),内容包括:门头、形象墙、号码走势图、销售桌、LED屏等。对于公示后的申请人和拟设立站点位置不得变更,对不能按期进行装修并营业的,市中心将取消该站。
六、因征召可能产生的房租及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付,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独立承担。
七、公开征召最终解释权属烟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所有。
烟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
二O一九年三月十二日